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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受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浏览:55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4月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于4月19日上午8点起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5月4日(周三)下午17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3)开通;于4月13日(周三)前发科研处邮箱。
(4)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广东省科技厅”;
(5)关于限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请按照通知要求确认是否符合申报限项要求。
(6)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试点专项申报经验,联合申报协议、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外籍港澳台专家受聘证明等均为必须提供的附件,如有外地参与单位,请课题组提前两周以上准备联合申报协议。
(7)关于形式审查:每个专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8)申报总体安排
申报意向的征集: 请各单位收集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并于4月13日(周三)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联系人邮箱,设置账号及授权申报;
申报书系统提交: 请各单位督促申报人于5月4日(周三)17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处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省科技厅)审核时间。
纸质材料的报送: 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并在5月9日(周一)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各单位汇总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陈倩 gychen@126.com
联系电话37103057
附件:
1. 科技部通知
2. 慢性疾病防控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形式审查要求
3. 申报意向征集表
                                                              科研处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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