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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76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青年学术骨干的成长,鼓励支持我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育有潜力的优秀科研团队,提高我校整体的科研能力与水平,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青年科研项目
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二类。
1
.自然科学类:在本岗位上发现问题,解决本行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能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或提出新观点,揭示新规律的研究。每个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
2
.社会科学类:主要是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或者是社会科学各个学科发展中需要研究的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的课题。每个项目资助额度0.5万元。
(二)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
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二类。
对获得博士学位及留学回国人员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社科类1万)。既是博士又是留学归国者只能以一种身份申请项目,不可以两种身份同时申请。
二、申报要求
博士后不在资助之列
,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学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2015年12月-2017年12月)
(一)青年科研项目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岁[即出生日期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
2.
副高以下职称(不含副高)。
3.
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未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4.
青年科研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有1/2以上为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新获博士学位1年以内或留学1年以上回国工作1年以内[以2014年9月1日(含)以后获得学位或回国证明为准]。
2.
未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或国家社科基金
。
3.
未获得过学校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
4.
对现有在研项目(各级科技项目)按期进行中期检查、办理结题及延期手续。
5.
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次年(2016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或国家社科基金。
三、申报办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⒈
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保证严格按规定执行。
⒉
学科代码采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所列最新代码。
⒊
项目类别的填写:申请“自然科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此栏为“A”,,“社会科学青年科研项目”此栏为“B”,“博士启动项目/出国留学归国启动项目”为“C”。
4.
《申请书》等申报所需材料和报表参看本通知附件下载。
5.
为进一步严格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对不符合以上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学科代码不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等,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6.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7.
申报流程
(1)附属医院等所在单位及部门为校本部以外二级单位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另行统一组织申报。
(2)基础学院等校本部二级单位(部门)的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校本部申请者需在校内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请申报者详细阅读附件的指南,按要求首先进入校内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校内网上申报(校内网上申报流程参见科研处首页 >> 业务指南 链接:项目申报(2011)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办法及流程 )。所有网上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首先进入-“个人资料”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编辑。部分个人信息将用于形式审查的参考依据,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更新个人信息导致形式审查失去申报资格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青年科研项目需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申报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项目需上传学位证/留学回国证明扫描件。
8.
打印申报材料
一律用A4纸张尺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含原件一份,附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一式三份(其中含原件一份,申报书后附博士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收集上述材料,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四、评审办法及注意事项
(1)附属医院等所在单位(部门)为校本部以外二级单位的申请项目由所在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形式审查及评审。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报立项清单及申请书等材料即可。
(2)基础学院等校本部二级单位(部门)的申请项目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及评审。
(3)基础学院等校本部二级单位(部门)的青年项目采取网上或网下材料评审,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要求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五、截止时间
(1)附属医院等所在单位(部门)为校本部以外二级单位的立项项目清单及申请书及附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在2015年10月31日前送交学校科研处。
(2)基础学院等校本部二级单位(部门)的申请项目(包括青年项目及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须在2015年10月21日16:30前登陆校内科研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博士启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项目现场答辩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
1.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2.
校本部二级单位(部门)申请者网报请登录学校新版OA系统进入(
http://210.38.57.81:7001/portlet_sso/gyuser_welcome.do
)
3.
校本部以外二级单位上报拟立项清单.xls
科研处
2015
年9
月30
日
相关信息:
关于学校受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学校受理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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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受理2016年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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