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在学校受理2014年度省自然基金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的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结题项目及年度综合报告范围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2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1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年度综合报告范围:本年度所有在研、应结题及跟踪项目(跟踪项目是指2012、2013年已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三)本年度所有结题和年度综合报告工作均以电子邮件形式及纸质材料报送相互结合的形式开展,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网上进行。
二、结题验收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参加附件省自然办网上通知)
1.重点项目由依托单位组织结题验收会议,二级单位将本年度需做结题验收的重点项目相关验收准备信息,例如:验收时间、地点及专家初步名单于2014年10月24日前email至指定邮箱。
2.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各项目依托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形式可以函评或会评。
3.结题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印,一式4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4.上交截止时间:结题材料及汇总清单于2014年11月14日16:00前送达番禺校区科研处。
三、年度综合报告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参加附件省自然办网上通知)
1.在研、本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跟踪项目负责人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至各项目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不需提交科研处。各项目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及解释具体要求。 2.二级单位在收集、统计整理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报告数据及材料的基础上提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纸质材料及汇总清单纸质版,电子版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3.上交截止时间:综合报告材料及汇总清单(各一式1份)于2014年11月14日16:00前送达番禺校区科研处。
四、对于超期项目的处理
按省里要求,今后不再办理延期相关工作,对于不按时结题或超出以前批准过的延期时间还未结题的项目,省基金办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并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请各二级单位予以重视,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1.2014省自然办关于结题及年度执行报告网上通知.doc 2.省自然重点项目结题安排预上报表.xls 3.二级单位上报清单.xls (包括结题及综合报告)
4: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5: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6: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跟踪报告 7: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综合报告
科研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