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处,各学院,各科研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究能力,激励教职工更好的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医大发〔2016〕7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符合条件的2018年度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及科技专利予以奖励,现就相关奖励申报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奖励类别
1. 申报的科研奖励的类别包括科研论文奖(自然科学类的Research Articles论文,必须有完整结构要素,即含题目、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部分),科研成果奖及科技专利奖。科研论文须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正式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科研成果为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及中华医学会颁发的科研成果奖励;科技专利为已授权发明专利。
2.论文发表或成果专利授予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署名条件
科研论文的署名须以“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学院/医院/所/中心/实验室”为第一(如果是并列单位,必须排在第一)或独立单位;论文第一作者如果是并列,必须排在第一的位置;
科研成果奖署名须以“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学院/医院/所/中心/实验室”为第一或独立完成单位,并列第一完成单位不予奖励;
专利署名须以“广州医科大学”或“广州医科大学XX学院/医院/所/中心/实验室”为第一或独立完成单位;本校教职工为第一或独立完成人。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二级单位申报审核
所有申请奖励的人员必须通过二级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奖励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奖励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请提供公示截图或张贴海报图片打印材料并盖单位公章报送),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申报奖励;
2、学校审核
学校在收到二级单位的奖励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图书馆,有资质的第三方科技查新机构,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奖励,科研处根据奖励文件的规定核定奖励金额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办公会进行讨论,并将结果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进行相关奖励发放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论文全文PDF,科研成果奖励证书PDF,发明专利授权证书PDF或相关证明材料PDF;二级单位汇总的清单列表;
各二级单位按照SCI论文、CSSCI论文、成果及专利四大类,分别汇总每个申请人的相关电子材料,并提供汇总表。每个申请人的电子文件以奖励类别+二级单位汇总表序号+人名来命(示例:成果021张三)
2.纸质材料:
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复印件(在论文复印件中用中文写出作者姓名,单位并用荧光笔标明以下要素:申请者及其第一署名单位、首要通讯作者及其署名单位、发表年月、在线发表时间的如果没有则不标出;论文首页不足以提供作者及单位等要素信息的,请提供论文全文复印件);
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每份申请人奖励申报材料首页右上角请用笔标注所在二级单位、汇总表序号及人名;
盖章的二级单位汇总清单及盖章的二级单位公示证明材料1份。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三、奖励标准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医大发〔2016〕7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其他
如出现文件及通知中未界定清楚或未明确的问题,由科研处聘请专家组讨论决定是否予以奖励或调整奖励额度。
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度科研奖励申请表.xlsx
科研处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刘天强、龙惠丹,联系电话:020-371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