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 号),现就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可以通过学校直接提名,名额不限,也可以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青年科学家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
1.单位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意向报送
1.填写简况表。拟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二级单位请于4月10日前填写申报简况表(附件1)发至137336142@qq.com,以便科研处安排后续工作。
(二)提名号发放。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由学校根据申报简表为各提名项目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4月15日起申报项目负责人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由提名单位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
1. 公示材料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其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应提交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提名专家备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要求见工作手册)。
3. 拟提名项目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选填)。纸质版材料请于5月11-5月12日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盖章后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37103513
邮箱:137336142@qq.com
地址:番禺校区行政楼301室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