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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学科学基金申请动物伦理审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编辑:陈宣朗       发布时间:2022-02-15

各二级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和《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在《广州医科大学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2022年1月21日)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医学科学七处肿瘤学(H18)的项目

申请医学科学七处肿瘤学(H18)的项目,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提供动物伦理审查证明。

1.已设置动物伦理委员会的二级单位,自行开展动物伦理审查,出具审查证明。

2.未设置动物伦理委员会的二级单位,动物伦理审查材料(附件)在2022年2月24日前统一报送学校动物实验中心邮箱sydwzx@gzhmu.edu.cn,逾期不候,不接受个人报送。3月3日前后出具审查意见。联系人:动物实验中心陈老师,37103554。

二、医学科学七处肿瘤学(H18)以外项目

申请医学科学七处肿瘤学(H18)以外的项目,动物伦理审查证明不是必须提供的。申请阶段无需提供动物伦理审查证明,待项目立项后,学校另行通知审查。

 

附件:学校动物伦理审查材料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