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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受理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附件1,我拟开展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要求

各二级单位限额申报1项,《申报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在10月25日前发送至593080353@qq.com。由学校择优推荐1项并进行公示。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在11月1日前签盖完全,送至番禺校区行政楼301室。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联系人:钟振原 联系电话:020-37628043

学校联系人:彭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513、020-37103619

受理地点:番禺校区行政楼319室、301室

 

 

 

                                                                                                                  科研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已下载
  • 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