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受理开展省药监局2021-2022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两大类,其中2021年第二批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2021年第一批立项资助项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2022年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
立项资助项目适用于省药监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特别规定单位申请的项目(广医不在列)。
立项不资助项目分为立项项目和登记项目,适用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是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管机构、事业单位。除特别规定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单位作为参与单位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和未经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型。
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类型分为科技创新团队、标准制修订、科技项目引导扶持、重点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五类专项。
(三)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执行,申报材料按照管理办法和管理要求规定填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登录药监局官网应用系统栏目“科技项目管理”模块上撰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给科研处进行网上审核。学校科研处择优遴选后报送省药品监管局。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审查。未开通账户的单位或老师,请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2)并发送到邮箱:531891719@qq.com,统一开通登录账号。
四、申报时间
2021年立项不资助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022年立项资助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忠军、曹建红 020-37886930、37886961
学校联系人:彭老师,龙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513
联系邮箱:531891719@qq.com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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