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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项目执行期至2021年结束的;

  (二)项目执行期至2020年结束而申请延期验收的;

  (三)首次验收不通过需整改的;

(四)其他应验收的项目。

  二、时间安排

基础研究处、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615,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3个月内按批开展;部分项目无法统筹安排的,需在项目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各项目纸质验收材料具体受理时间请见附件1

  三、主要流程

  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验收材料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窗口需线下会审的项目由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果在线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下载电子验收书。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需延长的,应当在合同执行期满前3个月以前办理。办理延期后,项目执行期仍属于2021年结束的,请在合同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

  (二)项目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三)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强制终止。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基础研究处:赵明、李磊,020-8312405083124052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张楠、夏万志,020-8312404783124147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020-8358828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4号一楼

技术支持:020-83124014400-161-6289

学校联系人:彭老师、曾老师,3710351337103519


  附件:1.2021年合同执行期满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及验收材料分批受理时间.pdf

     2.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pdf

     3.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参考提纲).pdf

     4. 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zip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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