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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各有关单位: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7〕37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通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各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无研究基础、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报送材料包括:1、纸质版申报材料分两套提交,请按系统录入生成的数据顺序排序,其中一套《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一份;另一套《申请书》和《活页》一式六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申请书》按申请人姓名命名。

八、截止时间:电子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纸质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少菊(37103059),龙惠丹(37103513)
                                                               科研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