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到广州市教育局文件通知(穗教科〔2017〕119号),根据《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教育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项目实施计划,即将组织开展2017年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实施质量评价,请在12月22日之前将评价材料(封面及目录、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工作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自评评分表、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佐证材料、项目经费支出材料)装订成册,要求装订整齐不掉页,推荐A4纸胶装,封面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纸质评价材料至科研处,所有评价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龙惠丹,020-37103513。
科研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