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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各二级单位:
教育局结题工作已经开始,上级部门为加强科研课题的规范管理,提高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质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课题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及《广州市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就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4年及之前未结题的市属高校科研项目。
(二)2015年及之前配套资助类项目具体包括:市教育局配套资助独立举办学术会议成果推广;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高层次科研项目;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高层次奖励成果推广。
二、结题方式
市属高校科研重点项目,应组织会议验收。
市属高校科研一般项目、专项课题组织通讯验收。
三、项目验收标准
为提高课题结题质量,教育局将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科研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注重创新的独特价值。
(一)定性评价:根据项目的类型及特点,设定项目的个性化定性评价标准。基础研究项目要以原始创新性成果和创新性人才培养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科学价值。应用研究项目要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项目要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机构承担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属于应用研究课题,着重评价项目对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作用。
(二)定量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必须经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及申请专利等形式才能获得社会公认和知识产权,为了坚持项目资助的绩效导向,我局对各类项目申请提出预期目标的最低标准,同时也作为项目签订合同书及申请验收的最低标准。各类课题原则上应达到以下预期目标方可组织验收,并以验收专家的定性评价意见作为项目完成质量评价的最终结论。
市属高校科研课题立项的预期目标:
1重点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期刊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社科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
2一般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社科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青年项目: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以上核心期刊均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往未结课题,凡立项量化指标高于本标准的,均可按本标准申请结题。
四、结题材料
(一)高校科研项目将整理好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经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件夹命名“二级单位+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文件夹内包含二级单位结题清单(附件1),各课题材料命名“项目负责人+课题名称+申请结题材料”。
材料包括申请材料(附件2包括:材料清单、合同书(有教育局盖章的合同书扫描成PDF)、重要事项变更表(曾申请过延期的项目,需将教育局同意的延期申请表扫描成PDF附在附件中。没有延期的项目不需要附此表)、验收申请书、验收证书、成果登记表、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成果佐证材料(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的封面、目录、摘要、版权页,专利证书等;扫描后上传PDFTIF文档)、项目进展情况表、专家名单(推荐5名供教育局参考)。材料请于531日(周三)前发到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整理材料后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组织结题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在市教育科研网首页“市教育局科研项目管理”—“项目进度”栏目公布。
(二)配套资助类项目需填写《广州市教育局配套资助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材料于531日(周三)前交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
五、验收前审核
各二级单位收到项目负责人申请后,要对成果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达到以下标准的方能进入组织验收程序:
(一)项目已完成合同的各项量化指标。
(二)项目组提交的研究成果(含论文、著作、专利等)均与项目主题贴切;研究成果全部由课题组成员完成,且科研成果中外单位人员完成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研究成果发表时间在课题正式立项后,且在成果发表时注明了获我局资助项目的类别、编号等。
(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
六、验收程序及验收意见
申请验收的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建议评议专家及建议回避专家名单,供教育局参考。
1.会议验收:根据项目类型聘请不少于3位评议专家并由与会专家民主推选专家组组长。市属高校科研重点项目验收会原则上由教育局主持(会议程序见附件4)。
2.通讯验收:根据项目类型聘请3位评议专家,由教育局指定专家组组长。项目负责人将验收申请材料送各专家组成员提出验收意见后,由专家组组长汇总其他专家意见并提出验收结论。(附件5
七、验收结果公开
教育局在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上开辟栏目,定期公布市教育局各类科研项目项目进度、验收结论和成果简介。
课题验收请于531日(周三)前完成,各二级单位收集各项目专家验收意见(不含专家姓名)及成果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给科研处邮箱,命名为“二级单位+高校科研项目验收结果”,文件夹包括各项目的专家意见及成果登记表,命名为文件夹命名“项目负责人+课题名称+成果公开”。科研处审核后上报教育局。
八、纸质验收材料的上报
验收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将专家验收意见装订入结题证书中,结题证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包括材料清单、合同书(有教育局盖章的合同书PDF)、重要事项变更表(曾申请过延期的项目,需将教育局同意的延期申请表扫描成PDF附在附件中。没有延期的项目不需要附此表)、验收申请书、验收证书、成果登记表、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成果佐证材料(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的封面、目录、摘要、版权页,专利证书等)、项目进展情况表,以上材料请于66日(周二)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顾老师    37103059  gushaoju@163.com
 
                                           科研处  
201758
附件1:结题清单
附件2:结题材料
附件3:配套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4:验收程序
附件5:专家意见格式
附件6: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