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9号),以及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物领域和医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对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期: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
公示地点: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本部、附属第一医院)
(
1
)番禺校区(行政楼
5
楼值班室)
(
2
)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附属第一医院
29
楼会议室)
公示方式:总结报告打印稿
如对公示材料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
1
)科研处(番禺校本部行政楼
320
室)
联系人:顾少菊,联系电话
37103059
,电子邮箱
gushaoju@163.com
(
2
)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附属第一医院
29
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
涛,
电子邮箱
taochen@gird.cn
特此通告。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2016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