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结题验收暂不在网上系统进行,仍采用以前的验收程序和表格。具体参见附件。学校受理时间为:
第一批:2016年7月4日前上交;第二批:2016年12月5日前上交。电子版汇总转发:![]()
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完成。
附件1:验收相关表格
附件2:< 转省中医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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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6〕66号)有关规定,对中医药科研课题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2013年度延期课题、2014年度课题。
二、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延期申请限2014年度立项的课题),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网址:www.gdszyyj.gov.cn)下载。
三、2014年立项的课题验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请材料原则上请于2016年7月8日前上报,第二批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1日前上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相关高等院校和省直有关单位(各综合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的课题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填写《申请2016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以正式公文将《申请2016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我局科教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yjky001@126.com)。我局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而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立项后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科研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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