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6年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充分发挥市属高校人才汇聚和学科(专业)综合的优势,以项目研究带动科研队伍整合、资源共享,推进市属高校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研发水平。
(一)优先支持推进市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低碳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起关键支撑作用的重大研发项目。
(二)优先支持市属高校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培育结构合理、协作攻关能力强的杰出人才队伍。
(三)优先支持市属高校中青年教师瞄准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和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开展科学技术意义重大、应用前景明确的高层次项目培育研究。
(四)优先支持市属高校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实训基地申报的相关类别项目,重组、优化科研资源,打造多元创新平台。
二、支持重点
(一)科技类。
1.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瞻布局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
2.实现重大民生科技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医疗与健康、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交通、公共文化、城市安全与应急保障、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信息化管理创新等民生需求强、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点项目,优先解决群众健康、公共安全、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瓶颈问题,支撑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和幸福广州建设。
(二)社科类。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广州全面深化改革实际,深入研究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2.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能和作用,为构建适应广州发展要求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推进广州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展研究。
项目申请人既可以围绕重点领域选择课题,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内涵发展、人才团队组织、科研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培育的需求自选项目开展研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市属高校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科技类资助额度: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8万元/项,青年项目5万元/项。
(二)社科类资助额度:重点项目8万元/项,一般项目4万元/项,青年项目2万元/项。
四、申请条件
(一)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立足于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重点项目只接受没有承担过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的教师申报;一般项目面向近3年来未获得过省级以上项目且未获正高职称的教师申报。青年专项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教师申报。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组成相应合理的科研团队。
(三)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根据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申请各类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承诺项目预期目标,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重点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期刊1篇,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社科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
2.一般项目:理工、医学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社科类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青年项目: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本通知所称“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五)项目负责人(即申请人,指申请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属高校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项目、市属高校“羊城学者”科研项目、市教育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也不能因为参与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应对课题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知识产权做出承诺,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申请书相关栏目内签字,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各校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八)凡与市教育系统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外单位人员不得超过项目组总人数的30%。
五、申报数额
各二级学院申报数额不限,请严格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质量。
六、申报办法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属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gxky.gzsjks.com)进行网上申报,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本校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9日至6月1日,6月1日之前完成提交。
七、申报材料
(一)需要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签名、盖章后扫描上传)。
2.项目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资料)。
3.项目组全体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请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申报材料(如合作协议书等)。
(二)建议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三)需要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名、盖章)和项目论证部分(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资料和网上资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纸质申报材料请于6月6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老师,电话37103059.
科研处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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