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动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穗卫科[2010]10号),结合广州市中医药科技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旨在通过对中医药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提高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推动中医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申报范围为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基础研究。研究选题必须紧密联系临床实践。除广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外,不接受其他单位基础研究和中药药理研究的科技项目。不受理纯西医的科技项目。
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拟确定60项,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立项资助项目30项,立项不资助项目30项。
二、申报要求
㈠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的条件与基础。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者,须由两位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㈡每个项目不能由1人单独承担,且只能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该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和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同时负责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包括已立项的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和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立项的按1个项目计算)。
㈢研究周期统一从
㈣申报项目必须查新,查新可到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广州分中心)或广东省中医研究所中医药信息研究室。不受理其他查新机构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须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材料中。查新报告1年内有效(查新日期为
㈤药物制剂如需保密,请用信封加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同上报,各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和科研管理部门对处方装封一律免检上报。如发现拆封,其后果由申报部门或单位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2),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科教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kjgl.gzmed.gov.cn)申报项目。
㈠注册。首次申请的单位必须通过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帐号的权限;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
㈡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填写和提交《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3),等待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一份送交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单位)。
㈢推荐。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单位),由主管单位(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由各单位直接报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报送;区(县级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统一报送;广州市市属行业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统一报送,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的限额。报送时须提供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不受理个人和非主管单位的直接申报。
㈣形式审查。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通过系统受理各推荐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项目,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初步意见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㈤评审。根据形式审查结果及《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受理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根据《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评审评分表》(见附件5)进行打分,同时提出立项建议。
㈥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同分项目按照建议立项专家人数由多到少排列),确定排名前30名的申报项目为拟立项资助项目(如第30名出现并列,则同时立项),确定排名31~60名的申报项目为拟立项不资助项目(如第60名出现并列,则同时立项)。
拟立项项目中,区(县级市)的项目数占拟立项项目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若区(县级市)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拟立项项目总数30%,则仅将区(县级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作为拟立项项目。
四、限额申报
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数根据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县级市)近5年年均立项数目及结题情况分配限额数目(见附件6)。计算公式为:〔(各单位近5年年均立项数目×结题率+1)/全部单位(近5年年均立项数目×结题率+1)总数〕×120。每个市属行业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不超过1项。各推荐单位应按照限额数目进行推荐,区(县级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统一推荐,占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计生)局名额。
五、资助金额
根据评审排名情况,市财政资助排名前10名的立项资助项目每项3万元(如第10名并列,则资助经费由该项经费平分),排名第11~30名的立项资助项目每项1.5万元(如第30名并列,则资助经费由该项经费平分),共计资助金额60万元;项目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科研经费。第31~60名立项不予资助,所需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自筹解决;科研经费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用于研究经费和劳务费,其中研究经费包括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科研业务费。
六、申报材料
㈠《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㈡《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㈢查新报告一式一份
七、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28日晚24时整,此时间前项目必须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系统,停止受理申报。
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晚24时整。
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受理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下午5时整。
八、联系人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处联系人:黄文辉 吴金梅
电话:81084504 88900801
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联系人:王蕾 周洪刚
电话:81303278
学校科研处:彭老师
电话:37103058
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320房
九、评审费用
2016年广州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我委委托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立项评估收费的批复》(穗价函[2004]431号),各推荐单位按限额数目推荐上来的每项课题需交纳评审费350元,请各单位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交款。建议尽量使用现金或支票方式交款,如通过银行转账,请汇款人务必要求汇款银行将项目负责人姓名(或单位名)发送到收款银行,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附上转账单复印件(1份,不装订)。
开户名称: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开户银行:工行西华支行
帐号:3602004509200114654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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